集体承包
2024-05-16
案例标题:承包引纠纷,律师帮化解
案例类型:非诉讼案例
案件办结时间2019年2月
代理人姓名:许斌
法律服务机构名称:浙江舜杰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23日,作为二都村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接到二都村村书记以及村主任的电话。告知在2012年1月31日该村有40余名村民与黄某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约定将这些村民的27亩土地出租给黄某使用,租赁期限自2012年1月31日起至2029年1月30日,共计17年。租金分3期收取,第一期租金黄某依约予以支付,第二期租金根据约定黄某应在2017年1月30日前付清,但经过村民以及村委多次催讨的情况下,黄某一直未予支付。现因涉租地块需要变更土地的性质,但黄某在该场地仍有大量杂物堆放,使得该场地无法通过验收,导致部分村民向多级政府部门信访举报。考虑到本事件涉及人数众多已经引发信访纠纷且镇镇府建议村委联系顾问律师一起妥善解决本事件,故在接到电话后我立刻前往二都村村委详细了解情况,并和村领导一起探讨事件始末,在了解村委会的主要目的是对黄某进行清退后,我根据双方的《土地租赁协议》以及《合同法》的规定,拟定一份《解除协议通知书》告知黄某村民因其违约行为,已对双方前期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进行解除并要求黄某按照约定限期腾退。
案件焦点:拖欠承包费引发村民大规模信访,怎样合法合理解除协议并清退
代理思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以及《土地租赁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违约方发出《解除通知书》
案件结果:《土地租赁协议》解除
案例分析:
本事件从《合同法》合同相对性的角度来分析,双方的主体是签合同的村民和承租人黄某,与村委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但考虑到本事件每个村民各自涉及的标的额较小,村民大多不想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认为时间长,费用高,效果还不一定能达到他们的要求,故而一直向政府相关部门信访。但本事件通过后期解决的情况来看,完全可以通过《合同法》以及双方签订的协议依法进行解除,并不需要向政府部门信访的形式来要求解除,村民可以通过向村委反映情况后,村委对接法律顾问,依法进行解除。如果需要向法院起诉,也可以以代表人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结语和建议:
我们生活在史无前例的法治年代,当我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了相关法律问题时,首先应该寻求法律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现阶段,我区已经对所有村委、居委实现了全面律师法律顾问的建设,而且每个月顾问律师都会抽出一天的时间下村进行法律服务,村民以及村委可以充分利用好政府的福利政策,有法律问题找律师,有法律问题依法依规解决,让我们国际的法治润及每个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