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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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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据赵飞的申请,裁定受理赵飞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舜杰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赵飞的债权人应于 2024年 4 月 29 日前,向赵飞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通信地址:绍兴市上虞区财富广场五号楼三楼,浙江舜杰律师事务所,陈胤匡律师,联系电话:18957504332)申报债权。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赵飞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于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